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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
2017-11-21 | 作者: | 来源: | 【 】【打印】【关闭
 
    

山国土告字[2017]第05号

 

      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、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》(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)等有关法律、法规规定,经市政府同意批准,山南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对2017-0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挂牌出让,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布如下:

一、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

序号

挂  牌

编  号

土 地

位 置

土 地

面 积

(㎡)(约)

土地用途

出让年限

规划建设指标要求

起始价(亿元)

增幅价(元)

履约保证金(万元)

容积率

建 筑

密 度

绿地率

1

2017-05

(一宗)

山南市区    内

3000.15

 

商业用地

 

商业40年

不小于0.5

不大于1.0

20%

15%

292.52

5000

150

二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、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(除法律、法规另有规定外);可以独立竞买,也可以联合竞买。

三、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。

四、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,见出让文件,

申请人可于2017 11  21 日至201711 30 日,到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文件。

五、申请人可于2017 11 2719:30时至2017 11  30日18:00时,到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储备中心,提交书面申请,逾期不予受理。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 11  30 18:30时前(以资金划入指定帐户为准)。经审查,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,我局将在2017 12 9 18: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。

六、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

(一)以单位参与竞买的提交:竞买申请书、营业执照副本、法人代表资格证明、法人身份证明(或授权委托书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)、保证金交纳凭证等有关资料。

(二)以个人参与竞买的提交:竞买申请书、身份证明(或授权委托书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)、保证金交纳凭证以及竞买须知中要求的有关资料。

(三)联合竞买的提交:除提交有关材料外,还应提交联合竞买协议

七、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时间为:2017 11  219:30时至2017 12  9 16:00时止。

挂牌地点: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土地储备中心。

报价地点: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储备中心。

八、其他事项

(一)挂牌时间截止时,如有两家以上竞买人要求继续报价,转入现场竞价,挂牌期间竞买人未进行报价的,不得参加现场竞价。

(二)竞买者可对拟出让地块自行踏看。

(三)地块上的其他规划指标、建设要求详见各地块的《泽当城区土地使用规划设计条件》说明。   

(四)竞得人必须在《成交确认书》签订之日起10日内与我局签订该地块的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并付清土地出让金,否则按违约处理,不退履约保证金。

(五)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、口头、电子邮件和邮寄报名。

(六)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,山南地区国土资源

局将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。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。

九、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

联系地址: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(湖北大道19号)

联系人: 洛桑罗布   联系电话:13989038807  

财政机关:地方财政库款

预算级次:地区级

收款国库:山南中心支库

科目代码:103014801

科目名称:土地出让价款收入

备注:土地出让金

出让详细情况以挂牌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。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。

 特此公告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

2017年11月21日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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