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国土告字[2017]第04号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、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》(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)等有关法律、法规规定,经市政府同意批准,山南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对2017-0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挂牌出让,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布如下:
一、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
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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挂 牌
编 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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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 地
位 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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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 地
面 积
(㎡)(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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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用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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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让年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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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划建设指标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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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始价(亿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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增幅价(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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履约保证金(万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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容积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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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 筑
密 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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绿地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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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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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-04
(一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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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南市区 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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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353.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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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住用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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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业40住宅70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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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小于3.0
不大于4.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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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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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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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94.6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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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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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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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、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(除法律、法规另有规定外);可以独立竞买,也可以联合竞买。
三、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。
四、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,见出让文件,
申请人可于2017年 11 月 21日至2017年 11月 30 日,到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文件。
五、申请人可于2017年 11月 21日9:30时至2017年 11 月 30日18:00时,到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储备中心,提交书面申请,逾期不予受理。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11 月30日18:30时前(以资金划入指定帐户为准)。经审查,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,我局将在2017年12 月9 日18: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。
六、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
(一)以单位参与竞买的提交:竞买申请书、营业执照副本、法人代表资格证明、法人身份证明(或授权委托书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)、保证金交纳凭证等有关资料。
(二)以个人参与竞买的提交:竞买申请书、身份证明(或授权委托书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)、保证金交纳凭证以及竞买须知中要求的有关资料。
(三)联合竞买的提交:除提交有关材料外,还应提交联合竞买协议
七、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时间为:2017年 11月 21日9:30时至2017年 12 月 9 日16:00时止。
挂牌地点: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土地储备中心。
报价地点: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储备中心。
八、其他事项
(一)挂牌时间截止时,如有两家以上竞买人要求继续报价,转入现场竞价,挂牌期间竞买人未进行报价的,不得参加现场竞价。
(二)竞买者可对拟出让地块自行踏看。
(三)地块上的其他规划指标、建设要求详见各地块的《泽当城区土地使用规划设计条件》说明。
(四)竞得人必须在《成交确认书》签订之日起10日内与我局签订该地块的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并付清土地出让金,否则按违约处理,不退履约保证金。
(五)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、口头、电子邮件和邮寄报名。
(六)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,山南地区国土资源
局将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。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。
九、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
联系地址: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(湖北大道19号)
联系人: 洛桑罗布 联系电话:13989038807
财政机关:地方财政库款
预算级次:地区级
收款国库:山南中心支库
科目代码:103014801
科目名称:土地出让价款收入
备注:土地出让金
出让详细情况以挂牌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。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。
特此公告。
山南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
2017年11月21日